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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号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相关要求(试行)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0 15:35:35 点击量:

〔2017〕9号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相关要求(试行)(2017.7.10)

分类:教学公告


为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的真实性,提高学术引用的规范性,杜绝学位论文创作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行为,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冀学位办〔2017〕2号)文件精神,参照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办法,自2017年起,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学位论文”)需要进行重复率检测,并上传省学位办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经2017年7月3日院务会研究,并报请主管校领导同意,现将相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申请学士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的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冀学位办〔2017〕2号文件“上传到‘平台’的学位论文应包括2016/2017学年度所有本科毕业生(含普通、三本、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自学考试可延长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学位论文。为便于数据整理、统计,时间节点与信息年报同步,每学年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第二年8月31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将成人高考(函授、业余)的学位论文上传的要求年度与省学位办一致,自学考试的学位论文再前移一个学年。即:2017年6月申请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考(函授、业余)为2016年9月1日至申请学位之日完成的学位论文;自学考试可前移一个学年,即2015年9月1日至申请学位之日完成的学位论文,以此类推。

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学位学年度至前一个学年度内已经通过的学位论文,在申请学位时只需要提交原检测报告即可;对于超过上述期限的学位论文,在申请学位时,需要考生重新进行修改(题目和整体框架不能变)和检测,以申请学位前的检测报告为准。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校学位字〔2016〕9号)中相关规定要求,建议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一年内报考毕业论文。

二、合格标准

在符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规定检测系统、检测范围、检测方法等进行检测,总相似比在30%以下(不含30%),认定为合格。

三、检测流程

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撰写的学位论文自费进行重复率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需要修改、完善,直至达到检测合格。

2.学生将合格的学位论文定稿及检测报告电子版提交给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将合格的学位论文定稿及检测报告电子版提交给二级院(系、部),由二级院(系、部)对论文进行评阅、核实检测结果,对于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安排答辩。

4.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评阅和答辩要求修改学位论文,修改以后的终稿,学生本人需自费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对于质量较高、没有修改的学位论文,可以不再进行检测,以前一次检测报告为准。

5.学生将合格的学位论文终稿(含电子版、纸质版)及终稿检测报告(含电子版、纸质版,其中纸质版可只提交第一页)提交给二级院(系、部)答辩组,检测报告纸质版需学生本人签字。

6.二级院(系、部)答辩组负责收集、审核学位论文终稿及终稿检测报告,终稿检测报告需答辩组组长签字,加盖二级院(系、部)公章,按要求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7.继续教育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必须坚持客观性原则,具体办法由相关职能中心制定。

8.对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由继续教育学院上传省学位办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

四、学生检测方法

学生自己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方法如下:

1.论文文档命名格式

论文文档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

说明:“-”是中间断线,不是下划线,占一个英文字符或半个中文字符。

2.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包括:1.题目;2.摘要;3.关键词;4.目录;5.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6.参考文献。目录不计入查重,但需要在论文中。

说明:参考文献必须在文本中体现。参考文献是识别引用的,如果没有参考文献,论文的引用部分会识别为复写率。

3.检测步骤

(1)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专用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evttc。

(2)学生点击“免费注册”完善资料。

(3)按提示自行注册付费检测,生成检测报告。

(4)将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及检测报告按要求报送,自己同时留存一份备用。

说明:检测费用由学生自己在网上支付,学校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4.检测结果

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检测范围要求全部勾选,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允许进入下一流程,否则应终止此后的所有流程。

说明:具体详见“附件: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论文文档说明”。

五、相关各方职责要求

(一)学生

1.学生自费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如因个人检测方法不当,造成与二级院(系、部)检测结果不同,以二级院(系、部)检测结果为准。

2.学生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或终稿)与提交检测形成检测报告的学位论文必须一致,学生学位论文答辩稿与提交给指导教师、二级院(系、部)的学位论文定稿必须一致,否则由此影响成绩及学位授予,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二)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负责审核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及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收集学生学位论文定稿及检测报告电子版提交给二级院(系、部)。

(三)函授站

函授站配合相关各方做好学位论文重复率的检测工作。

(四)二级院(系、部)

二级院(系、部)负责成立评阅组、答辩组,审核学位论文质量及检测报告是否合格,严把质量关,合格学位论文才可安排答辩。经过评阅、答辩,对学位论文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收集并审核学位论文终稿及终稿检测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是否合格,并把学位论文终稿及终稿检测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按要求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五)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抽检,通报抽检结果;将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上传管理平台;对学位论文终稿及检测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六、其他说明

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其他相关事宜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文中涉及相关问题由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中心、自考与远程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3.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中心、自考与远程教育中心联系,以便今后修订。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附 件: 〔2017〕9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试行).doc;附件1: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启用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的通知(冀学位办[2017]2号).pdf;附件2: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平台论文文档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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