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适应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对教材建设的要求,促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转型发展试点与审核评估指标的提升,不断强化学生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训练,增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校本教材建设”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 2017年继续资助出版一批校本教材(含实验或实习(实训)等指导书),培养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材优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资助出版的出版物应全面贯彻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彰显应用型大学建设特色,紧密结合本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际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学生的职业要求,应用对象以本校本专科学生为主体,教材内容应融合本人或学科组的研究成果,注重体现科研成果对教学的支撑。应注重基础实验项目的更新调整和综合性、设计性及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根据教学模式与方法、教学考核与评价等改革的需要,合理构建实践教学课程教材体系和内容。
1.体现我校办学特色、专业特点的教材,相应课程已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
4.鼓励一线企业专家(教师)参与校本教材的编写工作。
2.校本教材的主编一般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
3.校本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对书稿的质量负全责,主编必须主持策划与编写工作并负责参编教材人员的组成和全书的统筹工作,并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经学校评审结束后不得更改教材主编。
4.要全面地考虑知识点和技能点的结合、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实训技能的提高,取材合适,深度适宜,结构严谨,面向社会需求和人的个性发展,培养造就学生的岗位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5.要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做到精选内容,主次分明,由浅入深,详略恰当,力求精练。
6.书稿要按照规范科学的教材编写体例要求编写,内容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书稿字数要达到10万字以上。
7.校本教材书稿完成后认真实行专家(3-5位校内外专家,其中校外专家1-2位)审稿程序。
此项工作的操作程序是:组建学科组、专业组→拟定编写计划→提出编写申请→提交书稿或样书→专家组评审→提出资助申请→院(系、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遴选推荐→教务处进行审查→学校评审确定→提交出版。
1.书稿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稿两种,电子版和纸质稿必须一致,应符合教材出版规范。
2.报送的电子版书稿需合并成一个word文档,用书稿名称和主编命名。
3.报送的纸质版书稿要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的封面要注明主编姓名、教材名称、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
4.编者名单、前言、内容提要、目录等要独立成页,用罗马数字编排页码,正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
5.主编需按要求按时报送书稿,如因稿件质量或报送时间等原因延误出版,责任自负。
6.纸质版书稿报送秦皇岛校区教务科,电子版书稿发送到jwkjc001@126.com邮箱。
申请人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本教材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1)。
审稿专家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本教材评审意见表”(附件2)。
评审通过的教材,出版费用由学校统一资助,享受资助的校本教材,其著作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