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过程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
针对审核评估专项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依据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按照“把好七关”的原则(即:选题、开题、撰写、中期检查、查重、答辩、成绩评定及归档),特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做如下要求:
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每人应有不低于3次的过程信息记录(见附表1)。
2.指导方式可采取面对面指导、现场指导、网络信息传输等方式;对学生的指导重点在“七关”中的前“五关”;凡相对成型的指导内容或意见必须填入信息记录表,以反映指导过程。
3.指导记录纸质版最终须指导教师本人及学生签名,学生所在院(系)、指导教师、学生各留存一份。
4.指导记录由2017-2018(1)开始启用,并列入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