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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关于开展落实美育教育、劳动教育相关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2/02 10:43:03 点击量:

各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办字〔2021〕36号)、《新时代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办字〔2021〕35号)、《关于明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劳动教育和美育有关要求的通知》(校教字〔2021〕38号)、《落实劳动教育课程教学安排的意见》的通知(校教字〔2021〕39号)以及《关于加强美育课程建设与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21〕40号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相关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决定对我校落实美育工作、劳动教育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落实责任、机制情况

(一)教学单位

1.成立领导小组情况。

2.师生动员宣传情况。

3.实施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4.本单位相关实施方案情况。

5.课程进入培养方案情况。

6.专兼任教师安排情况。

(二)职能部门

1.文件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实施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3.本单位相关实施方案情况。

二、教学单位课程落实情况

1.各单位美育、劳动教育课程落实情况。

(1)分年级统计落实人数

(2)已经开课情况

(3)计划开课情况

(4)未开课情况

2.各单位劳动教育、美育教育课程未落实情况的整改措施。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集中汇报

1.汇报时间:拟定于9月22日(星期三)下午,在秦皇岛校区学术报告厅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简要汇报。

2.参加人员: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美育教学指导中心、劳动教育教学指导中心两个中心负责人。

3.汇报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就以上各单位落实责任、机制情况以及课程落实情况做PPT简要汇报。时长5分钟。

(二)现场检查

1.时间预定:9月底。

2.检查内容:二级单位的相关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书、课表等教学组织文件等;教材、教学计划、教案等。

3.听课看课:专家组随机对已经开课的课程进行听看课。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待教务处通知。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美育教学指导中心、劳动教育教学指导中心一并做好相关汇报及准备工作。

4.相关单位汇报的PPT电子版,现场检查需要的材料的电子版于2021年9月22日前发至教务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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