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省社科联《关于 2024 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 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 年度立项的课题;2021年度、2022 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19 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 年的课题。
二、申报流程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作为结项材料提交。
三、材料报送
1.申请结项: (1)各二级单位应按照《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附件 3)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课题负责人按照《结项审批书》(附件1)封二的要求制作纸质版胶装评审材料。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如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原件经学校审核后即刻退回;如果以著作结题需提交 3 本著作原件(不退回)。(2)填写《结项登记统计表》(附件2)。(3)填写《变更审批表》(附件5)并胶装到结项评审 材料最后,如无变更事项的可不填。
2.申请延期: (1)填写《变更审批表》(附件5)。(2)填写《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4)。3.学校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所在单位(部门)对材料进行汇总,同时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装订的规范化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4.报送时间:2024 年 11 月8 日9:00—11:00集中收取纸质版胶装评审材料 3 份,变更审批表(延期)纸质版3份,同时将电子版《结项登记统计表》《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请勿 PDF 格式发送)发送至邮箱kycskyq@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单位+2024 年度省社科联第二次课题结项”,逾期不再受理。(撰稿:王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