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探索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青年进步需要的基层组织生活,努力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日活动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团日活动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内基层团组织生活,加强对团日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切实增强团日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使团日活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经校团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新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实效显著”的原则,以增强团员先进性为着力点,将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增强团员活动热情,努力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具有内在活力的坚强集体。
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三条 团日活动采取主题团日活动和自主团日活动相结合的活动形式。
(一)主题团日活动:以每年重要节庆日、重要纪念日、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国家社会发展的重大事件为主题集中开展的团日活动。
(二)自主团日活动:围绕社会热点和焦点、青年学生兴趣点以及一切能引发青年学生共鸣和兴奋点的问题,各团支部在民主征求团员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开展的理论学习、交流座谈、征文演讲、参观考察、学习观摩、文娱体育、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团日活动。
第三条 各团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团日活动,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第四条 在营造积极、向上的团组织生活氛围,增强团组织活动时代感和吸引力的同时,为体现共青团的政治性和先进性,各团支部在组织开展团日活动中必须完成“打团旗、唱团歌、戴团徽”的规定动作。
第五条 活动阶段:
(一)计划阶段
各基层团委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向校团委上报当月拟开展团日活动汇总表(附件1),并按当月开展团日活动数量的10%申报精品团日活动参加评选。
(二)开展阶段
各基层团支部应按计划如实保质保量组织开展活动,院(系)团委(团总支)负责监督指导。由校、院两级学生会相关学生干部组建团日活动检查组,对上报的精品团日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打分,同时加强院(系)之间的观摩交流。
(三)总结阶段
各基层团支部在每月底向本学院(系)团委(团总支)上交所在支部的活动策划、活动总结、活动通讯、活动照片等相关材料。院(系)团委(团总支)及时总结交流,每年度向校团委上报团日活动年度总结及活动照片材料。
第三章 考评与表彰
第六条 为了鼓励各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校团委每年组织全校精品团日活动进行考核答辩,并评选出“精品团日活动”一、二、三等奖若干。
第七条 校团委每年对学院(系)团委(团总支)组织开展团日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对成绩排名前20%的院(系)授予“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第八条 团日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五四红旗团委”评比、基层团委“团总支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团干部及团员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评选内容及条件
第九条 精品团日活动的评选:
(一)各基层团支部向所在院(系)申报,所在院(系)向校团委申报本月拟开展精品团日活动,上报《精品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2);
(二)由团日活动检查组参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精品团日活动评选细则》(附件3),对每月所申报的精品团日活动现场观摩并打分,此项成绩占总成绩30%;
(三)各院(系)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院(系)内精品团日活动评选,每年向校团委推荐1-2个精品团日活动参加校级评选;
4.校团委组织年终精品团日活动答辩会,并邀请各二级院(系)团委书记组成评审组进行打分,此项成绩占总成绩70%。
第十条 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评选:
(一)团日活动定期开展情况:各院(系)团委每月按时上报本院(系)开展团日活动汇总表和上月开展团日活动的总结、通讯、照片等材料;
(二)团日活动开展质量情况:团日活动检查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精品团日活动进行检查打分;
(三)团日活动材料上交情况:对于统一规定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按要求在活动结束及时上交总结材料。各院(系)每年12月上交年度团日活动总结。
(四)院(系)各基层团支部按期开展团日活动,保证每月开展团日活动覆盖率和开展质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