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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公告

关于开展教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0 10:17:34 点击量:

各院(系、部)、各部门:

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客观掌握本学期我校整体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加强 “三风”建设,持续推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在二级教学单位对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的基础上,于第13至14周继续开展集中听课等教学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范围:

1、现场教学检查:培养方案中本学期第13至14周所涉及

的所有理论、实验和实践教学课程。

2、教学文档检查:重点检查二级教学单位2018和2019

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及2018-2019学年考试试卷的自查情况。

3、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二、检查方式:

1、集中听课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

级检查组人员以集中听课形式进行教学检查,在全面随机听课基础上,重点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诊断性和帮扶听课,对新教师进行督导指导性听课;校级领导及中层领导干部可采取自主选择、分散进行的方式随机进行听课检查。

2、实验课、实践教学课程采取全面了解和重点抽查的方式

进行。

3、在二级教学单位对试卷、毕业论文(设计)自查的基础

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重点随机抽查。

三、检查时间:第13至14周(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

29日)。

第13周周一、周二校级检查组集中检查二级教学单位对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情况,集中听课检查在两周之内随机进行。

四、检查安排及要求

1、二级教学单位教学集中听课等教学检查活动可参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2、校级检查组人员包括:教务处相关科室人员、学校督导组成员、院(系、部)督导组组长。

3、本次检查相关人员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检查与督导相结合,推崇“金课”抵制“水课”,如实客观记录和反馈检查情况,既要总结推荐出好的经验和优质课程,又要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

五、检查信息反馈

检查结束后,校级检查组及时总结汇总,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由所在单位集中统计(见附表),以上材料于第15周周五(12月6日)之前将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

附表: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2019-2020-1).rar

教学质量监控科邮箱:jkk8076589@163.com。电话:8076589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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