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公告 · 正文

教学公告

关于2018届毕业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6/08 08:05:44 点击量:

各院(系)、各班级、各位同学:

2018年6月,我校2018届学生即将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资格及相关证书,走向社会。为使学生有序、文明、顺利离校,特将涉及教务处离校手续办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件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毕业后该证件将随学籍的取消而失去效力。为维护学校的利益及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该证件的合法使用,凡持有该证件的学生必须在毕业离校前交回证件。

1.学生若不按规定交回,将影响离校手续的办理;

2.若学生证丢失,学生要及时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手续,并凭声明收据办理离校手续;

3.若学生本人无时间或因其他缘由不能亲自办理,我处可代为办理,但费用自理;

4.若学生想留存学生证作为纪念,必须到教务处进行作废处理后方能留存。

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自愿选择处理方式。

二、教材费用

凡入学前后在我校定点单位(秦皇岛市新华书店)预交教材费用的同学,均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予以处理。若新华书店欠学生教材款望学生本人及时取回;若学生还拖欠新华书店教材款,要及时补齐,否则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三、办理时间及方式

1.学生证

从6月8日至6月13日前,各二级院(系)以学生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后交到所在校区教务科(注:秦皇岛校区6月9-10日集中办理,地点:学籍管理科)。

2.教材费

办理教材费补退手续的时间定于6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地点:各校区教材室。

四、依据学校学位委员会的会议精神,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毕业、取得学位的问题处理意见

1.毕业后选择当年或明年补考的同学,本人要亲自填写相关申请书(不允许代写、代填)。

2.不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位的同学,应接到相关的告知书,未收到的同学有权进行索要。

3.高等教育属于有偿教育,无故欠费的同学要按规定补交齐学费后,凭财务处交费收据方可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将会影响证书的注册。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查询与复核

我校将于2018年6月14日把毕业生学历信息公布于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学生应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上网核对本人证书各项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需在2018年6月18日16时前把正确信息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一号办公楼210室,办公电话:8076362)。经核实后,予以变更,原已发放存在错误信息的证书一并交回。

2018年6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培养方案修订(制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8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文法学院

地址:中国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