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团总支):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组字〔2023〕3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意见,校团委决定在2024年3月开展全校“推优入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的做好本学期的“推优入党”工作。
2、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受到相关表彰的可优先考虑。
3、各院(部)团委(团总支)须严格审核“推优”团员的条件:注册成为志愿者并完成不少于5小时的志愿服务;
4、各院(部)团委(团总支)要对确定“推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各院(部)团委(团总支)于3月31 日前将“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实施办法”附件二)电子版及公示证明发到邮箱tuanwei9433@163.com, 纸质版加盖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公章后和佐证材料报送校团委;“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实施办法”附件一)一式两份,由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审核盖章后,所在各院(部)团委(团总支)留存一份,报送所在院(部)党委(党总支)一份。
共青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