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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0921大学生创业基金使用办法17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2 08:56:40 点击量: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使用办法(试行)》已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使用办法(试行)

招生就业处

2017年9月21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使用办法(试行)

根据校就字[2015]2号《关于印发< 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创业基金申领、使用和监管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创业基金来源

按照《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从毕业生创业实训的创业专项经费中划拨一定额度的经费作为创业基金的主体,并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当年实际资助的团队总数调整)。此外,积极争取学校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助,逐步扩大大学生创业基金的额度。

二、成立创业基金评审小组

为保证创业基金能够公平、公正、合理、有效的分配和使用,特成立创业基金评审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创新创业管理中心主任担任,成员选取学校特聘的创业导师担任。

三、创业基金申请条件

1.申请创业基金的项目应为正式入驻的创业项目,投入运营时间超过半年,而且考核无不合格记录,有较为稳定的效益;

2.申请创业基金的项目如能得到二级院(系)的场地、经费、技术和资源的大力支持,将优先给予支持;

3.申请创业基金的项目考核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经营业绩或科研成果有重大突破,赢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优先给予支持。

四、创业基金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第四周周五前;

2.申请创业基金以创业项目为单位,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上交管委会办公室;

3.申请者对申请项目要经过严格的市场调研,提供申报材料如下:

(1)创业基金使用计划;

(2)项目负责人身份认定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前期项目运营状况总结;

(4)前期项目运营财务报表;

(5)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7)创业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技术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4.管委会办公室在接到创业基金申请后的一周内组织创业基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创业基金的项目遵循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评审;

5.管委会办公室根据评审小组的审理意见,将遴选出的申报项分为重点扶持、一般扶持、孵化培育三个层次予以支持,如重点扶持项目资金需求数额较大的,需报管委会主任审批;

6.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管委会办公室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创业基金管理

1.管委会办公室代表管委会负责对创业基金进行跟踪指导及过程管理,确保创业基金专款专用,并按学校财务制度发放,接受学校财务监督、审计;

2.扶持资金的资助流程:已获得创业基金扶持的创业项目,根据相应的扶持额度,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运营中的符合财务审批要求的相关票据,由指导教师签字,经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

3.受助项目每季度要向管委会办公室递交相应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报告和项目运行情况报告,接受管委会办公室、财务处和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4.管委会办公室委托创新创业管理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项目进行创业指导、实地考察、听取负责人专题汇报、查看相关报表,督促项目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适时考评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管委会办公室要对实施良好的项目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项目责令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对弄虚作假、套取、挪用帮扶资金的,一经查实,及时终止资金投入,并追回已下拨资金,同时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6.对采取各种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当事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因创业项目违法经营或正常经营发生债权债务、知识产权争议等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创业项目负责人和创业团队承担,管委会办公室和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学校保留依法追回该创业项目已获得扶持资金的权利。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17年8月31日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表

编号:

负责人姓名

电 话

Q Q

院(系)

专业班级

项目名称

经营范围

(产品/服务)

项目来源

A、自主研发 B、他人授权 C、其它

是否注册执照

申请额度

A、3000元 B、6000元 C、10000元(按期归还本金)

指导教师1

职称

指导教师2

职称

股东信息

姓名

院(系)

专业班级

电话

校内担保人

(手写签字)

电话

项目运行情况

(包括1.项目经营时间和效益情况;2.技术、服务、模式创新和专利情况;3.成果鉴定、获奖和媒体宣传情况;4.项目获得资金后的使用情况、竞争优势、市场前景、风险和应对措施等,不少于600字)

项目运行情况

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招生就业处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财务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如有相关资料请提供:1.项目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或授权文件)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他人项目授权证书;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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