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校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暨河北省第二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提升我校师生规范书写意识和书写水平,提高教师教学基本功能力,引导师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依据(冀教语【2017】1号)《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二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教务处、学校工会联合举办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学校所有教师。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传承汉字文化,感受书写之美”。
活动以规范汉字书写公益大讲堂和规范汉字书写作品展两种形式,普及汉字文化和规范书写常识,提高广大师生汉字书写水平和书法文化修养。
三、活动规则
1.共设2个组:学生组;教师组。
2.作品书体。以楷书、隶书、行书为宜。使用规范汉字书写,如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出现自造字或错别字,将取消参评资格。
3.作品规格。硬笔作品:大小为A4纸,纸张自备,格式、颜色不限,欢迎册页作品。毛笔作品:大小不超过六尺整纸,要求正文、落款、印章齐全。
4.书写内容可选自《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也可从所学语文课本中选取,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
5. 每位选手必须填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评登记表》,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教师的参评作品不必填写“指导教师”。
6.凡有代写作品或参赛人员资格不符情况,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资格。
7.不接受个人报送作品。
四、组织程序
1.院(系、部)推荐
(1)各院(系、部)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组织竞赛选拔活动。
(2)推荐名额
学生组:有师范类专业的院(系)每个单位不超过15人,其他院(系)不超过10人。
教师组:名额不限。
2.学校选拔
在各院(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负责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校内选拔赛,根据排名得分情况,将每组(教师组、学生组)排名前20幅作品报送至河北省硬笔书法协会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1.院(系)选拔赛:5月4日~5月31日。
2.校内选拔赛:6月1日~20日。
3.结果公示:根据选拔赛得分情况,将每组(教师组、学生组)前20幅作品确定为参加河北省复赛的作品,同时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中进行公示。
六、奖励标准
学校将根据每组进入决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奖项的使用管理:
1.学生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一、二、三等奖者,依据《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及《创新创业与综合素质教学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可申办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
2.教师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享受校内教学业务竞赛获奖待遇。
七、具体要求
请各院(系、部)按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本次大赛活动,并在2017年6月1日前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参评登记表》(学生组、教师组)电子版分别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邮箱,并将参赛作品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到时未报,视为弃权。
附件:关于举办我校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暨第二届师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