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民办发[2020]92号)文件精神,现开始受理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二级单位汇总后
于2021年3月3日上午11:00前
提交科研处。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和一览表(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kycskwang@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相关申请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王妹娟 8076155
附件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
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