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研究 · 正文

教学研究

关于举办全校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09 16:07:04 点击量:

各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学校转型发展、推进海洋大学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为广大教师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学校决定举办首届全校教师教学(综合类)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素质能力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在编(含人事代理)全体教师。参赛人员要师德高尚,教学效果良好,近两年评教成绩在学院排名无后30%,近五年来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教学竞赛由教务处、人事处、工会代表学校进行组织。学校成立“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研究决定竞赛活动中的有关事宜,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组委会主任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教务处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安排。

各教学单位分别成立竞赛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教学部主任、教学秘书及有关同行专家组成,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各单位要出台本单位的评选细则并公示。

教学竞赛分自然科学组和社会科学组。竞赛活动由部门预赛、现场决赛、学生评价、专家听课评价四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赛

1.预赛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凡符合参赛条件的教师均可到教学业务归属单位报名参赛。各单位要全面宣传发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本次竞赛。教学业务归属按学校职称晋升的有关规定归口到相关院(系、部)。

纳入教师系列职称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有教学任务的教师由学生处和招生就业处联合组织预赛。

2.各单位结合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评价和教学文档查阅情况进行评审。重点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评审推选出最优选手参加决赛。各单位推荐名额为人事处公布的2018年12月31日在册的教师数的5%(四舍五入)。

3.5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预赛活动总结、教师名册、参加决赛教师推荐表、课程教学大纲等材料一式1份交组委会(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地点:办公楼219-1)。各单位的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决赛

决赛分为两轮,采用学校组织的专家听评课、教师现场说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专家评课: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预赛推荐的参赛教师进行随机听课,根据教学规程相关要求和教师的讲课状况进行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教师现场说课:参赛教师说课15分钟,授课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自选,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每个参赛选手准备本课程的三份教案,由专家组随机抽取,进行脱稿无板书说课,不允许使用课件。由学校组成的专家进行现场评分,按百分制计分。

五月份进行决赛的专家现场随机听课环节,六月份进行决赛的说课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计分办法

1.学生评价

由参赛教师近两年的学生评教成绩构成。

每学期的评教排名全校前10%计25分,排名前30%计20分,排名前50%计15分,排名前70%计10分,低于70%的不计分。

无课无评教成绩的计0分,有课但非个人原因无评教成绩的按排名前50%(15分)计分。

2.教师教学竞赛最终成绩由专家评课、现场说课、学生评价三部分组成,单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总成绩比例为专家评课15%,现场说课50%,学生评价35%。

五、获奖名额及管理

1.教师教学竞赛计划设置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名。

2.获奖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优、职称评定、晋级等的重要依据。

附件下载.rar

2019年5月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继续开展校外专家教育教学报告(讲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文法学院

地址:中国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17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