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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选及推荐申报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0 10:36:14 点击量:

各院(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深化我校应用型大学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实施 “三三二三”发展战略,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2015年以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人才培养、专业综合改革等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成果应集中体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改革教学管理,推行学分制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研究项目应经过学校或有关部门的立项或批准,项目应结项并有立项或批准部门的结项证书或成果鉴定。

2.教学成果须经过系统的理论研究并取得系列研究成果。且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经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制定方案时间。

3.理论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论著、教材等形式体现。论文应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物、杂志上发表,论著、教材应正式出版;教材类须被本学校或同类学校使用(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证明)。实施方案和研究报告要体现改革创新和可操作性。

4.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严禁弄虚作假。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个。

5.未应用于教学实践且无教育教学成果的纯学术论文不得申报。

三、申报指标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时将教改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同时与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文件保持一致,经学校领导同意,本次评选两届指标合用,评奖总数计划为21项,拟设一等奖5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9项,具体情况视申报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定。

四、第八届河北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本次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将推荐申报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五、申报程序

1.教学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申报,申报材料及推荐结果须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2.同等条件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成果优先予以推荐。

3.申报提交材料: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请书、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请简表、实践检验报告、推荐成果汇总表、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材料须含成果有关立项、结项、鉴定的证书,证明和反应成果的科学总结、论文、论著及说明成果水平、教学实践效果的相关材料)

4.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4日。

5.申报材料均须二级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jyk7265@163.com

附件下载.rar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请书

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励申请简表

4.实践检验报告

5.推荐成果汇总表各院(系、部)及相关课程负责人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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