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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科字〔2019〕12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21 09:34:57 点击量: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科联相关通知,我校开始受理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希望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领会《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精神,严格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者可在《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规定的方向范围内,参考所列选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符合《课题指南》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申报。

三、课题实行网上申报,课题申请人注册登录省社科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www.sklxhc.com),按照要求填写电子版《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及《论证活页》(见附件)在省系统内上传申报,并提交单位课题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内容审核。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注意系统申报信息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的一致性。

2.申报人慎重上传电子版材料,避免反复退回修改,在申报截止日前在系统上完成提交。

3.项目申报者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经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受理。

4.申报人在省课题管理系统上以英文字符(最好姓名全拼)自行注册账号,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版材料。申报人应牢记账号和密码,课题结项还需使用。

五、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课题组织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3.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它课题的申请;

4.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5.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省发展研究课题;

6.承担省发展研究课题(含省民生调研专项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请新的课题。

六、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请务于2019年4月9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研处;同时将单位汇总后的《数据汇总表》和《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以姓名命名)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q_kyc@163.com。邮件题目:二级单位+2019年省社科联课题。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王大江 8076155

附件:2019年度课题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19年3月21日

附件资料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秦皇岛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科字〔2019〕13号)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科字〔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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