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工智能(AI)法案》于 8 月 1 日正式生效,为欧盟(EU)人工智能监管平台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法案的大部分条款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但是,考虑到“以某些方式使用人工智能所带来的不可接受的风险”,该法案规定,被禁止行为的合规性应在 2025 年 2 月 2 日前生效。
欧洲议会于今年 3 月批准了该法案,这是一项重要立法,为欧盟(EU)人工智能监管平台奠定了法律基础。该法案的大部分条款旨在保护欧盟公民免受与使用人工智能系统相关的最严重的安全和保障风险。《人工智能法案》禁止人工智能技术的几种用途,包括无针对性地搜取图像以创建面部识别数据库、工作场所和学校环境中的情绪识别以及社交评分系统。对于欧盟执法部门来说,《人工智能法案》禁止预测性警务,还禁止实时生物识别(RBI)应用,但失踪人员调查和恐怖袭击预防除外。
欧洲创作者和权利人联盟于 3 月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对该法案表示欢迎,认为它为创作者提供了首次针对人工智能模型维权的工具,但他们也提醒道,一个有意义的法案实施过程将是关键,尤其是在要求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提供的信息方面:“至关重要的是,通用人工智能模型提供者必须提供的足够水平的信息模板能够有效地行使和执行版权和其他基本权利,并且创意行业和权利人能够正式和直接地参与其起草工作。”
《人工智能法案》第 106 条规定,通用人工智能公司必须确保其报告义务的履行符合欧盟2019 年《版权指令》第 4 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用于科学研究的文本和数据挖掘在欧盟版权法中的例外情况。公司必须遵守欧盟《版权指令》的这些规定,“无论这些通用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所依据的版权相关行为发生在哪个司法管辖区”。
《人工智能法案》指出,对非欧盟公司的行为如此广泛地适用《版权指令》是必要的,以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使在欧盟运营的人工智能公司不会因适用本国较低的版权标准而受益。评论家指出,这样的法律框架至少会与美国关于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人工智能模型的判例法产生摩擦。
OpenAI 于 7 月 30 日发布了《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入门指南》,其中指出,“需要进一步的指导和实施立法来界定该法的范围,尤其是适用于 OpenAI这样的通用型人工智能模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