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务制度 · 正文

团务制度

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01 08:48:50 点击量:

一、总则

绩效评估是一种正式的成员评估制度,它是通过系统的方法、原理来评定和测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果。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利用量化的方式,从各个方面对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评估,从而达到加强学生会沟通与提高内部建设水平的目的。在充分考虑可行性的基础上,把学生会优秀干部和干事评选与其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把个人与集体的目标紧密结合。

第一条 评估目的

为加强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使文法管理学院学生会真正起到思想、工作、学习三方面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使校学生会达到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的标准,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意识,更好的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发挥学生会“领头羊”的作用,同时为学生干部人事调动、干部任免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 评估原则

(一)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真实的评价,客观反映各项工作中各参与人员的表现,定期向老师和主席团汇报。

(二)考核人员要求根据具体章程予以实施,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科学、高效”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三)如有发现徇私舞弊者,相关人员可向老师或主席团反映,经查实后,坚决追究责任。

第三条 评估对象

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四条 评估实施

学生会成员绩效评估学期末进行二次。考核方式主要是由被考核者直接上级根据绩效考核制度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评分。涉及思想素质、日常工作以及日常生活方面。

第六条 评估结果处理

考核小组根据已上交的考核表计算个人的考核成绩,于下一学期初公布学期评估结果,并进行表彰或批评。评估结果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相挂钩,并作为人事调动的主要参考依据,考核表及结果将由办公室进行归档保存。

第七条评估标准

(一)思想素质(15分)

1、热爱学生会,对外树立和维护学生会形象

2、处理好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生会内部团结

3、尽职尽责热心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日常工作(40分)

1、计划报告

(1)工作计划设想、工作总结提交速度、正确、适时;

(2)在策划中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

2、工作表现

(1)具有高昂的工作意愿与热情,有进取心且工作勤奋

(2)能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竞争意识,认真履行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人际关系

(1)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帮助他人

(2)能与其他部门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友好关系

4、责任心

(1)能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且能主动承担责任

(2)工作以学生会利益为重,考虑问题不局限于个人利益

5、工作效率

能准时、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交代的各项任务

6、值班情况

(1)认真负责地完成值班的工作和各自部门的岗位工作

(2)按时值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勤(办公室提供考勤记录)

(三)智育测评(20分)

智育测评由智育基础分与智育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智育基础分15分,智育奖励分5分

1、智育基础分

按照校综合积分,智育测评的方法计算。

智育成绩排名:前10%加分15;前20%加12分;前40%加10分;前60%加6分;前80%加4分;后20%不加分。

2、智育奖励分,智育成绩进步奖:前进1-5名加1分;进步6-10名加2分;进步11-15名加3分;进步16-20名加4分;进步20名以上加5分。

奖励项目及标准:

(1)在院级学术、文娱、科技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

(2)在校级学术、文娱、科技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

(3)在校级以上学术、文娱、科技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5、2、1.5分

(四)会议出勤(10分)

1、缺席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次扣2分

2、缺席部门会议每次扣1分

3、学生会全体会议请假每次扣0.5分

4、迟到、早退学生会全体会议扣0.5分

5、值班请假每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缺席每次2分。

(五)日常生活(5分)

1、平时生活作风严谨,严于律己,勤俭诚信,自觉遵守学校有关的规定

2、日常行为文明礼貌,乐于助人,与同学相处融洽,有一定的模范表率作用。

(六)自我评价(10分)

学生会所有成员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工作总结,字数800字以上,同时给与自我评价分数,最终由考核小组核对给分。

(七)其他(10分)

经学院团委老师、主席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对成员的表现予以加、减分

第八条

评估人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每个参与评估者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优秀学生干部、“五四”表彰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制度由文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制定,报经学院党委批准后实施

上一条: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章程
下一条:文法学院社团管理条例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 文法学院

地址:中国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106号 邮编:066004 联系电话:0335-8017199